臺中市霧峰國小遊戲區圍牆彩繪徵圖競賽實施計畫
一、
宗旨:
(一) 鼓勵學生充分運用巧思及展現創意,設計富含霧峰區或臺中市特色之繪畫。。
(二) 透過本次設計比賽活動,豐富校園環境之多元豐富性,進而達成表彰學生優異表現之目的。。
二、
主辦單位:教務處。
三、
協辦單位:總務處
四、 競賽主題:以霧峰區或臺中市景物為主題,進行多元美學之藝術創作。
五、組別及方式:分一到六年級組
六、作品規格: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。
七、送件方式:
本校各班級擇優三件報名,標籤由教務處發給各班,請填妥後連同作品送至教
務處。
八、評審:
(一)評審委員:由教務處聘請本校藝文評審老師師擔任。
(二)評審標準:
1.分為(1)整體效果(2)創意造型(3)技巧
2.作品經評定未達評審標準者,該組獎項名額得從缺。
九、收件期限:
(一)收件截止時間:104年11月9日(星期一)放學前
(二)收件地點:教務處,由教務人員點收,請勿隨意放置。
(三)布置地點:本校遊戲區圍牆。
十、獎勵:一至六年級各組各擇優錄取前三名,第一名發給300點榮譽點券,第二名發給200點榮譽點券,第三名發給100點榮譽點券。
十一、作者及指導人員應注意事項:
(一)作品不得委外設計製作或由他人代工,如經舉發且查證屬實者,取消參賽資格,其已獲評審得獎者,除取消得獎資格外,並追回已受領之榮譽點券及獎狀。
(二)作品不符合規格時,不予收件。
(三)參賽作品於競賽及展出期間,因不可抗力情事致損毀者,主(承)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。
(四)曾獲獎或參賽過之作品,不得參加比賽,若經發現屬實,則取消參賽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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